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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8-15 22:09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北京商务旅游网会员积分规则 可获得积分的产品 选择不同产品,获得不同额度的积分! 产品类型 预制团队 定制团队 自由行产品 酒店 机票 积分额 每消费100元 可累积1分 每消费200元

北京商务旅游网会员积分规则

 
可获得积分的产品
选择不同产品,获得不同额度的积分!
 
产品类型 预制团队 定制团队 自由行产品 酒店 机票
积分额 每消费100元
可累积1分 每消费200元
可累积1分 每消费100元
可累积1分 每消费100元
可累积1分 每消费400元
可累积1分
积分比例 100% 50% 100% 100% 25%


备注:签证、租车、导游、门票、代购等单项服务产品及特价产品不积分。
 
积分累积:
1、 获得积分应具备的条件:北京商务旅游网会员身份;会员本人出行;选择可积分的产品。
2、 放弃会员身份的客户无积分累计,也不能将自己的消费额累加给其他会员获得积分。
3、 积分累计以最终确认并成交的订单金额为准。
4、 订单金额中以积分抵用现金的部分不再予以累计积分。
5、 积分累计计算方法:(订单成交金额-不积分金额)/出行人数*产品积分比例=每人可获得积分额。

积分无效:
1、 如会员预订酒店后因故不能入住,但没有在入住当日18:00之前通知北京商务旅游网取消,则本次预订不予积分。
2、 如会员预订机票,当北京商务旅游网预订中心按照与会员核实的信息按时按地送达时,因会员拒收或不在等原因造成损失,则本次预订不予积分。
 
积分生效时间及查询方式
1、 旅行结束日之后的第二天积分就可生效。
2、 会员致电51268799提供有效身份信息,可提供人工查询服务。
积分有效期
1、 积分二个日历年内有效,过期将自动作废。(例如:2009年内累计的积分,有效期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积分使用
1、 在达到兑换起点时,积分可用于出行人折抵现金消费。
2、 可使用积分折抵现金的旅游产品包括:预制团队、定制团队、自由行产品。
3、 积分折抵现金仅限使用出行人的积分。
6、 会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如信息变更需及时更改,否则积分将被冻结无法使用。
 
备注说明:
1、 会员积分不可以合并使用,请在消费时提供已有的心意卡,以便累计消费记录。
3、上述内容自2010年4月1日起实施。
积分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商务旅游网所有。

(责任编辑:莫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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